考試規則說明
我是這次期中考的監考老師,我先來說明考試規則,拿到考卷先檢查兩面是否有印好,再用鉛筆寫上班級、座號、姓名,接下來開始做答,做答完後要仔細檢查,等到打鐘收卷。
選擇題一題兩分,共十六分、填填看一題一分,共三十二分 、算算看一題三分,共二十四分、應用題一題四分,共二十八分、應用題沒寫答,一個扣一分、沒寫班級、座號、姓名扣二十分,這就是這張考卷的計分方式。
如果對考試題目有疑問的可以舉手問監考老師,若沒舉手就直接講話的話一律當作作弊來處理,此外還有偷看別人答案、聊天、傳小紙條、傳橡皮擦......。 只要作弊或有作弊嫌疑,就全部以零分計算,並寫聯絡簿通知家長。
但如果發生緊急狀況,例如:火災、地震、淹水...... ,就已安全為優先,先進行避難,考試會擇日重新舉辦;如果考試時,你頭痛、頭暈、想吐、就要舉手跟老師說。 |